校内各单位,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推出一批具有影响力、说服力的研究成果,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体系和宣传教育体系,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决定设立2025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现将我校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主题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讲好民族团结进步故事,总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方面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与不足。系统分析加强宣传教育的内在要求、特点规律和实践要求等,从法治体系、课程建设、组织保障、社会参与、评估监测等方面协同发力,提出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体系和宣传教育体系的对策建议。
二、课题类别
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研究期限为1年。
三、申报对象及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从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教学、宣传宣讲、研究阐释的教学科研与管理人员。
申报条件:重点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县(处)级及以上职务,一般课题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科级及以上职务。
四、申报要求
(一)选题方向
课题申报者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根据自身研究专长,结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和我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石榴籽”工程,围绕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开展研究,推动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常态化机制,形成可转化、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和实践成果。课题名称可参照选题指南申报,也可自拟题目申报。
(二)课题要求
1.申报2025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的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超过6人,成员应有适当的职称梯度。
2.已获得国家、省部、市厅级资助的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及已发表出版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不得将已有的研究成果作为课题申报。
3.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具有开展课题研究能力,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作撤项处理,5年内不得申报与本主题相关的课题。
五、申报方式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该课题列入本单位科研管理系统,鼓励支持广大教职工申报。各单位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积极组织、悉心指导,加强审核把关,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质量。
(二)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按照要求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材料报送要求。《2025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2)、《2025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申报书(匿名申报书)》(附件3)、《2025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专项研究课题汇总表》(附件4)等材料以word版和PDF盖章扫描版形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同时,将课题申报书一式2份;课题申报书(匿名申报书)一式5份;课题汇总表(盖章)1份;意识形态管理审核表(附件6)等纸质材料报送至党委宣传统战部(办公楼416)。
(四)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6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本次课题申报工作由党委宣传统战部会同科技处共同组织进行校内初评后按要求报送省教育厅和省民委。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家媛
固定电话:0931-7941431
邮箱:xcbzjy66@163.com
2025年1月13日
党委宣传统战部 科技处
附件1-2025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专项研究课题选题指南.pdf
附件2-2025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申报书.doc
附件3-2025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申报书(匿名评审书).doc
附件4-2025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专项研究课题汇总表.doc
附件5-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