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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3年度学校科研项目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09-19    作者:    点击:[2]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学研究在促进学校“双高计划”建设、高水平职业本科教育示范学校建设及提升学校服务社会能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助力解决学校发展中的难题与关键问题,深化校级科研项目对高质量项目成果的培育作用,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学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

一、指导思想

申报项目要坚持正确导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科学问题、较强的创新价值,突出现实针对性与应用价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专业建设为中心,以服务学校教育教学和改革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研发和市场需求为宗旨;紧密结合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和甘肃省职业教育发展有关文件精神。

二、项目类别

1、党建与思想政治项目

2、博士基金项目

3、科学研究项目

4、教学研究项目

三、申报要求

1、申报的项目,要简要说明研究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研究方法等,提出针对性较强、有可操作性和有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预期。

为服务地方企业,解决企业技术难题,申报化工类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可参照《兰州新区孵化基地入驻企业技术工艺需求统计表》(附件1)中各企业的技术需求确定研究方向(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也可自行确定研究内容。

申报教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可从以下五个方面选题:

(1)职业本科专业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路径研究

(2)优质在线开放课程评价指标体系

(3)职业教育一堂好课评价标准

(4)职业教育全学分制运行资源配置研究

(5)职业教育专业动态调整机制研究

2、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组成员任务分工须明确,并征得本人同意签字确认。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校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

3、申报项目严格杜绝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为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目前承担有各级各类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和参加下一年度各级各类新项目的申报。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申请。已在其他渠道申报并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否则一经证实,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

4、项目申报书中须设立科学、合理、具体的项目绩效目标和适用于考核的结果指标,并按照关键节点设定明确、细化的阶段性目标,用于判断实质性进展。

5、机关、教辅单位不单独申报,申报材料请报送项目负责人专业所在的二级学院,由各学院统一推荐。各学院项目申报限额分配如下:

单位

科研项目

教研项目

合计

石油化学工程学院

7

3

10

应用化学工程学院

7

3

10

机械工程学院

7

3

10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

7

3

10

信息工程学院

7

3

10

汽车工程学院

4

2

6

国际商务学院

4

3

7

土木工程学院

5

2

7

国际教育学院

4

3

7

数媒与印刷工程学院

3

2

5

资源环境工程学院

2

2

4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

2

4

马克思主义学院

4

2

6

人文学院

4

2

6

成人教育与培训学院

1

1

2

技师学院管理部

(中职教学部)

2

2

4

四、申报程序

1、各项目负责人填写《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2)。

2、各学院填写《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并对拟推荐上报的项目组织答辩论证,论证结果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后按限定项目数量要求上报,做到量优质精。

3、本年度科研项目立项将采取负责人申报、二级学院推荐、科技处审核、校内外专家评审、校长办公会审议等程序进行。

五、材料提交

1、《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科研项目申报书》双面打印骑缝装订,1式2份,B表单独A4双面打印1式5份。

2、《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A4双面打印1式1份,加盖学院公章。

3、请各学院于2023年10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报送至所在校区科技处(西固东、西校区报送到东校区五中心403室,新区校区、白银校区报送到新区综合楼909室);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4、各学院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人:

张怀远(西固校区) 电话:18993189559

尹晓峰(新区、白银校区)电话:17793172052

电子邮箱:398366484@qq.com

科技处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