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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验收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05-10    作者:    点击:[2]

各学院、处(室)、部(馆)、中心: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甘肃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2020—2021年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甘教职成函〔2023〕10号)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3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申报的项目研究方向明确,符合职业教育教学、管理与改革的发展趋势;项目设计或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具有较强的理论基础,具备实践操作的可行性;预期目标与研究实践合理可行。

2.申报人条件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在编在岗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和研究水平以及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主持完成过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且师德师风良好。

3.其他条件

项目负责人当年只能申报1个研究项目;项目主要成员参与研究的项目不超过2项;项目主要成员原则上不超过10人。项目负责人在研项目未完成验收前,原则上不得再申报新项目。

(二)申报限额

各单位原则上限报1项,学校共推荐10项。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个人申报,单位初审,按推荐限额申报。

申报时间:6月16日前。各单位将《甘肃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2023年甘肃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等相关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送教务处。

二、中期检查

检查范围:2022年已立项的省级教改项目。

根据《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撰写《甘肃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评价报告》,中期评价的内容包括:项目研究的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问题和下阶段工作安排。

6月16日前将项目中期评价报告(一式1份,含电子版)报送教务处。

三、项目验收

验收范围:2020年已经立项,因个人申请推迟或未通过验收的省级教改项目;2021年已立项的省级教改项目。

验收程序:根据《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完成校级验收后,报省教育厅进行省级验收。

时间安排:6月16日前将验收材料报送教务处。

材料要求:包括师德师风核查报告、立项申报书、开题报告、中期研究报告、项目研究报告、项目研究成果、成果推广应用、项目佐证材料、项目成果网站等。项目验收材料需排版整齐并添加目录,采用白色布纹纸包皮装订成册,一式1份。同时报送项目验收汇总表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

联系人:刘艳慧

联系电话:13919863312

教务处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