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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要有担当精神,应该对“为官不为”感到羞耻

更新时间:2016-02-01    作者:dingash    点击:[1]

编者按: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的《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近日出版发行。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重要论述,本网摘登书中内容,敬请关注。 要严格党的纪律,坚持党纪面前党员人人平等,对党内一切消极腐败现象认真查处、严肃执纪,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存在。为什么我们定了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要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就是要做实纪委的监督权力,有了权力就要履责。任何一名党员,不论职务高低、资历深浅、成就大小,都必须自觉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

《在参加河南省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讲话》(2014年5月9日)

有了好的制度如果不抓落实,只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锁在抽屉里,制度就会成为稻草人、纸老虎。要强化制度执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出台一个就执行落实好一个。要坚持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对违反制度规定踩“红线”、闯“雷区”的,要零容忍,发现一起就坚决查处一起。

《在听取兰考县和河南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汇报时的讲话》(2014年8月27日),《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59页

从严治党,最根本的就是要使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都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2014年10月8日),人民出版社单行本,第19页

党内要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帮助广大党员、干部分清是非、辨别真假,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统一意志、增进团结。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每个党员、干部的事,大家都要增强角色意识和政治担当,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落实到工作生活各个环节,敢于同形形色色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原则和制度的现象作斗争。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2014年10月8日),人民出版社单行本,第21页

当前,所谓“为官不易”、“为官不为”问题引起社会关注,要深入分析,搞好正面引导,加强责任追究。党的干部都是人民公仆,自当在其位谋其政,既廉又勤,既干净又干事。如果组织上管得严一点、群众监督多一点就感到受不了,就要“为官不易”,那是境界不高、不负责任的表现。这一点,要向广大干部讲清楚。我们做人一世,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应该对“为官不为”感到羞耻,应该予以严肃批评。我一再强调,领导干部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这些要求是共产党人最基本的政治品格和做人准则,也是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我们现在对党员、干部的要求是不是过严了?答案是否定的。很多要求早就有了,是最基本的要求。现在的主要倾向不是严了,而是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不存在严过头的问题。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2014年10月8日),人民出版社单行本,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