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保障。民为邦本,民安邦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作为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必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语重心长,振聋发聩,催人警醒,深刻阐明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揭示了坚守安全生产红线的本质,充分体现了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的执政理念,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强化安全生产、推动安全发展的坚定决心,是新时期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始终把安全生产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谋划,不断创新安全监管方式,着力完善安全法律法规,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主要控制指标逐年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好转,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当前,我省经济社会正处于难得的黄金发展期、机遇叠加期、奋力转型期,随着中央和省上一系列政策的贯彻落实,特别是国家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构想的深入实施,我省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必将日趋活跃,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必将持续推进。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安全生产领域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这根弦丝毫不能放松。我们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用改革创新的办法,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必须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强化红线意识,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的关系,把安全生产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与经济发展的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推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坚守好安全生产红线,必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安全生产作为向党负责、向人民负责的重要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落实,亲力亲为、勇于担当,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推进属地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尤其要固化“一岗双责”制度,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各级领导干部身上。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行业管理部门、非行业管理部门和企业有关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工作要求、责任承担和奖惩措施,切实增强制度约束力和工作执行力。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实行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一票否决”,为安全生产提供制度保障。
坚守好安全生产红线,必须坚持做好重点领域事故预防。要坚持预防为主,紧紧抓住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油气管线、危险化学品、轨道建设、尾矿库、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隐患,强化整改,防患未然。要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整改销号、统计分析信息系统。要持续深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突出抓好小煤矿关闭退出、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城区化工企业搬迁、道路交通反“三超”等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坚守好安全生产红线,必须不断强化基础管理和基层基础建设。要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真正做到安全投入、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要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推动企业制订完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标准,引导企业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活动,解决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安全投入不足、技术落后、基础薄弱、管理混乱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较低等问题。
坚守好安全生产红线,必须持续加大事故查处力度。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坚决纠正“失之以软、失之以宽”的问题。严格落实事故查处分级挂牌督办、跟踪督办、警示通报、诫勉约谈和现场分析制度,严厉查处事故瞒报、谎报、迟报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进展和处理结果,真正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省受警示”,不断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坚守好安全生产红线,必须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以“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核心,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规范和有关标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陇原行”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把集中活动与经常性安全教育结合起来,深入社区、村镇、企业、校园开展群众性安全文化活动,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坚守好安全生产红线,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队伍建设。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监管队伍直接承担起捍卫安全生产红线的责任。各级政府及其安监部门要不断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坚守红线、执法检查、应急处置、事故查处和政策落实”五个能力。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科技化、精准化,不断提高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化、现代化水平,把安全监管人员打造成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忠诚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