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高晓松酒驾案5月17日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高晓松被判处6个月拘役,罚款4000元人民币,他的律师在法庭上透露,之前曾找高晓松谈话,指出公安机关出具的酒精检测报告有瑕疵,不管可能性多小,但从理论上讲有脱罪的可能,但遭到高晓松拒绝。法庭上,高晓松做自我辩护时表示,愿意做一辈子义工来弥补错误,将义务录制宣传片以告诫酒驾者。(中新网 5月17日) 高晓松在法庭上的行为,无疑给当前物欲横流的社会做出了一个最好的表率。古罗马法学家塞尔苏斯说过,“法律是善良公正的艺术。”每一个法律规则本身都应该承载着生活规则和生存意义,都应该追寻“人应当享有什么样的生活”这一终极命题。酒驾入刑是否严峻的讨论,已经在公众中闹得沸沸扬扬,其实严也罢宽也罢,它本身的目的并不在于刑,而是要倡导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从这个角度来说,法院在公众的猜疑中判处一个明星6个月拘役,远不如高晓松的自我救赎更具现实意义。
在道德严重滑坡的今天,我们是否已经太过于迷信严刑峻法?我们纠结于贪官们是否能受到公正的刑罚,我们希望把黑心商贩罚得家破人亡,我们恨不得把酒醉驾车者全部关起来;但是,我们大部分人的心里也有着“我当官也要捞”的想法,我们有时候也在参与制造问题食品,我们在酒桌上劝酒的时候,也往往把“感情深,一口闷”挂在嘴边……
美国辛普森杀妻案中,辛普森虽然曾经逃过刑罚,却饱受道义谴责——想去打高尔夫球,却没有一个俱乐部愿意接纳他;他拍摄过电视节目,却没有电视台愿意播出;他出版的书,也因舆论压力而被迫停售。反观我们身旁,道义力量可谓薄矣!比如腐败官员,往往是“腐而不败”,即使被撤职或判刑,不少人仍能凭借此前积累的人脉显现巨大的能量,赢来赞扬甚至追随者。犯法者“身败而名不裂”很大程度上也是“道德法庭”乏力的体现,这无疑降低了司法判决的处罚效果,更使得社会上“赚钱就要把脚悬在监狱门槛”等言论的泛滥。
但愿高晓松拒绝辩护、深刻忏悔的举动,能够唤回约束我们内心的、缺失已久的道德和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