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等八部门联合下发通知 要求做好清明节期间各项工作
确保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
新华网北京3月17日电 记者17日从民政部了解到,近日,民政部与中宣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工商总局、国家林业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相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统筹协调,建立平安清明的工作机制,围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主题,做好相关工作,确保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的管理和监督,指导各殡葬服务单位制定清明期间群众祭扫应急预案,科学合理安排祭扫活动路线,控制祭扫群众聚集规模,避免发生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殡葬服务单位做好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特别是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和工作规范,为群众提供便捷、温馨、周到服务。 公安机关要切实维护祭扫现场治安秩序,及时处理因群众祭扫活动引发的各类案件;落实消防安全和防火宣传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及早组织做好交通疏导工作,维护好祭扫场所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 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清明节的客流特点,增开前往祭扫地区的专线车和公交车,对客流集中的线路调整班次密度,增设加班车辆。各客运站、码头加强鞭炮等易燃易爆危险品检查力度,加强对公路、民航运营情况的监控。 铁道部门要针对清明小长假可能出现群众出行祭扫高峰等情况,制定清明节铁路运输方案,采取增开临时客车、加强售票和乘降组织、严格“三品”查堵等措施,确保旅客出行需要和运输安全。 林业主管部门要针对近期各地森林火险情况,及时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组织专业力量对重点地区开展巡查并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工商部门要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管理,对违法生产、销售丧葬用品行为依法查处,维护丧葬用品市场正常秩序。 城市市容管理部门要强化占道经营管理,加大在市区主要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焚烧冥币、祭品的治理力度。 《通知》还特别强调,要加强宣传引导,形成文明清明的舆论氛围。各地要主动推出一些健康文明的祭扫方式,充分体现创新、发展的时代内涵,突出环保、和谐的时代特点。